街上已经有人了,傅红雪第一眼看见的,还是那白衣人。
他还站在昨夜同样的地方,甚至连姿势都没有改变过。
雪白的衣服上已积满沙土,头发也已被染黄,可是他的脸却是苍白的,苍白得全无一丝血色。
他在忍受。
到处都有好奇的眼光在偷偷地看着他,这种眼光甚至比秋日的骄阳更灼人,更无法忍受。
忍受虽是种痛苦,但有时也是种艺术。
他很懂得这种艺术。
懂得这种艺术的人,通常都能得到他们希望的收获。
傅红雪正向他走过来,但目光却还是凝视在远方。
远方忽然扬起了漫天黄沙。
密鼓般的蹄声,七匹快马首尾相连,箭一般冲入了长街。
马上的骑士骑术精绝,驰到白衣人面前时,突然自鞍上长身而起,斜扯顺风旗,反手抽刀,整个人挂在马鞍上,向他扬刀行礼。
这是骑士们最尊敬的礼节。
从他们这种礼节中,已可看出这白衣人身份绝不低。
他本不必忍受这种事的,但却宁可忍受。
无论谁如此委屈自己,都必定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
刀光闪过他全无表情的脸,七匹快马转瞬间已冲到长街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