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曹捕头跟卓然说道:“本县曾经发生过两起脖颈被伤到的案子,其中一个案子是被刀砍伤的,是两夫妻。丈夫砍死了妻子,丈夫已经处以绞刑杀掉了,这个案子参照不大。”
“而另一个案子是没有侦破的,死者同样是左侧脖颈被挖掉了一个鸡蛋大的肉。不过那是半年前,是发生在村外的田埂上,是一个粪挑子,准备到地里去浇地的老农,死在了田坎边上,脖颈上一个大窟窿。而且同样的脸色惨白,应该是流血而死。”
卓然问他现场有没有发现大量的血泊,曹捕头摇摇头说:“记不得了,因为时间有些久,都半年了。我清楚的是那老汉惨白的脸,比石灰还要可怕,身子变得很轻。那个案子前任知县抓了几个地痞狠狠暴打了一顿,其中一个地痞受刑不过认了,是他杀的。”
“但是报到府衙却被发回来了,说是证据不实,因为到了府衙,府衙的人提审,这地痞全盘翻供,说自己没有杀人,只是受刑不过才认的,并提出了证据,证明当时他跟另外一个同伙去邻村偷鸡去了,偷的那家人也都确认那天晚上被人偷了,也找到了他同伙,确认他所说的是属实的。”
“由此认定这案子屈打成招,要求重新彻查。已经是半年以后的事,结果这案子还没等查,这知县就因为买官卖官,贪赃枉法被罢职了。新的知县上认之后还没开始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