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政治传统,皇帝不该干预宰相的事。此在讲汉、唐、宋三代政制时,已详细述及了。现在是内阁不得干预皇帝的权。就明论明,是不错的,张居正也无法自辩。现在我们不了解当时这情形,总认为张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张讲法治;其实他本身就已违法了,而且违反了当时国家的大本大法呀!该皇帝管的事,他来管,那岂非不法之至吗?若张居正在汉、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论,张居正是一内阁学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领袖,不得以内阁学士而擅自做宰相。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异于汉、唐、宋传统的。张居正要以相体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虽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树,但当时清议,并不讲他好话。这就因为认他是一个权臣,非大臣。这不是专就他功业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义言。此刻我们要提倡法治,却又来推尊张居正,这正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当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汉、唐、宋传统有了很大的变化。张居正并未能先把当时制度改正,却在当时制度下曲折谋求事功。至少他是为目的不择手段,在政治影响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
我们以上的说法,只就制度与法理论,不从事业和居心论。至少在当时那些反对派的意见是如此。我们详细讲述这一层,正为阐明制度如何牵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项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