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因为新上海到底不是旧上海之故,创造社员在凯歌声里终自觉得自己替自己的出版书店写商品,虽是种种的努力,然从老板一方面看来,就和眼镜铺的show-window(门面玻璃窗)中装饰着的纸扎人物之活落活落的眼睛一样,不外是以广招徕的广告而已。
这一段把创造社员叙得又如此有自觉。因为就是到现在也还有不少的人在替书店老板写商品,在show-window中做着广告人物,而自己却在洋洋得意的!
于是乎才希图独立出版,书店老板便把他们向裁判所告发了。
这一句话却要算是天外的奇文!这儿所说的“书店老板”自然是指泰东书局的赵南公。幸好赵南公还没有死,创造社的几个人也都还活着,创造社设出版部时,原来赵南公是提起过诉讼的吗?老实说,我对于我们鲁迅先生这位伟大的“正人君子”的脑神经不免有点怀疑。鲁迅先生或许不会是有意的捏诬,因为受书店老板告发,倒也并不是甚么不名誉的事。我想,怕是脑中的记忆有点绞线,在这儿把新青年社和创造社扯在一道了。新青年社由群益书局独立时,书局老板提起过诉讼,这是人众皆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