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洛克菲勒经常在农场帮父亲干活儿。他帮父亲挤牛奶,跑运输,父母把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量化,算好账。他把自己给父亲干的活儿都记录在自己的记账本上,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和父亲结算。每到结算时候,父子两个就对账本上的每一个工作任务开始讨价还价,他们经常会为一项细微的工作而争吵。
6岁的时候,洛克菲勒看到有一只火鸡在不停地来回走动,很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来找,于是就捉住了那只火鸡,把它卖给了邻居。父亲认为他有做商人的独特本领,便对他大加赞赏。
有了这次经历,洛克菲勒的胆子大了起来,不久就把从父亲那里赚来的50美元贷给了附近的农民,他们说好利息和归还的日期之后,就成交了。贷款到期时,洛克菲勒收回了53.75美元。这令当地的农民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一个小孩儿居然有这么强的商业意识。
早期对商业的敏感帮助了洛克菲勒,使他的事业一帆风顺,甚至他一生中重要的几次行动和日后的经营风格,在他早年时就已显露出了端倪。
有了孩子以后,他也把父亲的这套办法教给他的子女。自己的公司,他拒绝他的儿女们进入,即使是他的妻子,他也极少让她进入公司,除非有什么紧急或者特别的事情。在他的家里,他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市场经济”,洛克菲勒让自己的妻子做“总经理”,而让自己的孩子们做家务,由自己的妻子根据每个孩子做家务的情况,给他们零花钱,整个家庭似乎就是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