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改革举法始于范仲淹。庆历时,仲淹为参知政事,数言兴学校,本行实。乃诏州县立学,士须在学三百日,方听预秋试,旧尝充试者百日而止。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赐十道。仲淹去,执政意皆异。是冬,诏罢入学日限。时言初令不便者甚众,以为“诗赋声病易考,而策论汗漫难知,祖宗以来,莫之有改,且得人尝多矣”。乃诏一切如故。
迨王安石变法,乃罢诸科,而存进士,进士亦罢诗赋,且不用帖经、墨义,士各占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与《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大经,次兼经,大义凡十道(后改《论语》、《孟子》义各三道),次论一首,次策一道(礼部试增二道)。取诸科解名十之三,增进士额,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五路创试进士及府、监、他路之舍诸科而为进士者,得所增之额以试。皆剔为一号考取。又立新科明法,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以待诸科之不能改业进士者。未几,选人、任子,亦试律令始出官。又诏进士自第三人以下皆试法。或言:“高科不试,则人不以为荣。”乃诏悉试焉。武举,始试义、策于秘阁,武艺试于殿前司,及殿试,则试骑射及策于廷。后诏武举与文举进士,同时锁试于贡院,以防进士之被黜改习者,遂罢秘阁试。元丰元年,立《大小使臣试弓马艺业出官法》,所试步射、马射、马上武艺、《孙》、《吴》义、时务边防策、律令义、计算钱谷文书等。崇宁间,诸州置武学。立《考选升贡法》,仿儒学制,后罢(南渡后亦有武举、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