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做出新的部署,同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民办教育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做出全面安排。2016年12月30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民办学校登记具体实施程序进行了说明,并就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进行了规范,加强了教育部门、工商以及税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障其有序合法运行。
相关影视:history系列台版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