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人性观主要由柏拉图学派、亚里士多德学派和斯多葛学派有关人性的观念组成,后者当然涵盖着不同的重点,但就其共识而言,古典人性观又被视作一个整体。该共识是:人主要是根据其理性能力的独特性观点来被理解的。人最独特的就是他的“奴斯”。“奴斯”(nous)可以翻译为“精神”,但它主要强调的是思维能力和理性能力。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奴斯”是纯粹理智活动的工具,是从外部世界进入人类自身的普遍且不朽的法则。只在“消极”与“能动”的区别中,理性才涉入并屈从于具体物理生物体的个性。通过亚里士多德对“奴斯”的自我意识能力的明确否定,我们才可以充分了解到亚里士多德的“奴斯”是如何富于理智的。除将事物作为意识的对象外,它(“奴斯”)不会将自身当作自身的对象。“单凭参与认知,心灵无法了解自身;惟在接触和认知过程中,心灵才开始被人有所认识,同样,心灵和心灵之物也是如是。”[1]这种解说与亚里士多德的神圣意识概念对照时更凸显意义,亚里士多德的神圣意识概念只是按照自我认识来表达的。
在柏拉图那里,奴斯或逻各斯与灵魂没有十分明显的区别,这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相反,在柏拉图这里,奴斯或逻各斯乃是心灵中的最高要素,其他两个要素是:精神要素和本能要素。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心灵和肉身有着巨大的区分。肉身是统合且有序的原则,是“逻各斯”的载体,它为精神生活带来和谐,而“逻各斯”则是世界的创造和形成原则。希腊形而上学的假定自然左右其人的学说;而且自巴门尼德以来,希腊的哲学一方面既假定存在与理性同一,另一方面又假定,理性对某些根本无法彻底驾驭的不定形或未定形的质料也产生作用。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物质是“一种残余物,即为理性所陌生和无法自我认识的非存在,在阐明从事物到形式和概念的过程之后,这一残余物就一直存在着。这种非存在既非‘是’也非‘不是’;它是‘至今尚未是’,这就是说,只有在它成为某种概念性决定的工具时,它才成为实在”[2]。